什么是法律效力审查程序?
知识产权(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一经注册或授予,竞争对手即可通过法律效力审查程序对商标、专利及实用新型提出异议。与法律效力审判程序相比,这些程序的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没有必须承担对方律师费的巨大风险。
专利异议
为了使竞争对手可能被不当授权的有争议专利一经授权即可受到质疑,德国专利法与欧洲专利法均规定了异议程序。在专利授权后的九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专利提出异议。我们建议持续监控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授予情况,以便及时发现有争议专利并对此提出异议。首先通过递交书面声明和专利权人可以做出反应的异议理由陈述启动异议程序。异议程序以口头审理的形式结束,在此过程中通常直接决定专利的法律效力。
商标异议
德国商标注册公告后,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既可基于在先商标(所谓的相对驳回理由),也可基于绝对驳回理由;绝对驳回理由包括例如禁用条款或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对欧洲商标异议程序的安排稍有不同,并将其置于商标授权之前,但基本功能是一样的。 我们较许多商标律师的优势:商标法是专利代理人培训的一项主要元素。无论是在专利异议还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我们都能作为可靠的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支持。尤其是在专利异议程序方面,我们的事务所拥有处理过400多个异议案件的宝贵经验。这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专业知识。